新庄初中校级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
一、入选资格和条件:
1、始终在教学第一线,担任教学工作。
2、学历达标,具备学科大专以上学历。
3、担任本学科教学3年以上,能胜任循环教学。
4、教学成绩突出,在期中,期末县教育局教研室统测中连续多年位于同年级第一名。
5、所任学科教学在同年级评比为优课,或在上级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、基本功大赛中获奖。
6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,所辅导的学生成绩优秀,获得奖励,或本人获奖。
7、积极撰写教育教学相关论文,在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。
8、主持学校及以上的多级课题研究。围绕课题撰写或发表论文。
9、连续2年以上(含2年)担任学校中层教干或教研组长,备课组长职务。
10、能完成学科带头人责任状中所规定的指标任务。
二、说明:
1、申报材料为近2年内,需学校鉴定。
2、在具备1、2、3、5、条必备条件基础上,至少再具备其它条件的3条以上。
三、方法、步骤:
1、评选程序为个人申请,备课组、教研组推荐,年级组、教导处联合初评,校长室审批。
2、评选活动每年评选一次。
2003.9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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